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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实施好全市城镇化发展意见,确保全年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全面加快许昌新区建设,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按照“主副两中心、四区加两翼”的空间布局,以启动新区主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各功能区建设。加快新区道路、新区医院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新区的承载能力。全力抓好新区112个重点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10亿元,强化新区项目支撑。加快重大交通设施建设,确保石武客专许昌段建成通车,机场至许昌城际铁路、G311许襄段改扩建工程开工建设,推动“一中心、五组团”向心发展。安排实施一批城建重点项目,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实现市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全覆盖。持续抓好市容环境整治,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数字化、灯饰化管理水平。

  (三)加速产业集聚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产业集聚区“两年提升推进计划”,实施2011年产业集聚区“3213”发展计划,全市10个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30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200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超过1300亿元。认真落实优惠电价、财政支持、用地保障等扶持政策,引导项目、资金、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向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配置,着力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区百亿元产业集群。积极采取BT、BOT等融资方式和整体开发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区道路、水电气热、金融、物流等基础设施和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产业集聚区延伸。严格执行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标准,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入驻,实现集约节约发展。实施中原电气谷“8813”项目建设计划,即建设8个重大产业项目、8个基础设施项目、1个安置小区,确保完成年度投资30亿元,中原电气谷显现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完善产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坚持月通报、季考核、年奖惩的绩效考评机制,推动各产业集聚区竞相发展。

  (四)推动产业优化发展。抢抓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大力实施风电装备制造、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五大工程,力争风电整机实现规模化生产,金润公司电动客车项目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许继集团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站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动以我市为主的全省智能电网特色产业链建设,力争新材料、生物医药项目实现新突破。着力壮大主导特色产业,加快电力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建设,推动农机装备、电梯集成装备、烟草专用机械装备成套化发展,壮大提升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规模和质量。积极引导食品、纺织、发制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规模。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深入融合,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项目,推动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强力实施服务业提速工程,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以上。深入实施“3615”现代物流业提速工程,积极推进航空物流港、众品冷链物流港等物流园区建设。着力推进市旅游服务中心、花博园综合开发、神垕古镇综合开发等一批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5%和20%以上。发展壮大金融业,推动许昌银行增资扩股,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支持城市农信社组建农商行,积极引进1-2家外埠股份制商业银行,力争全年新增银行贷款135亿元。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突出抓好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新增省级企业研发中心3-5个,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家,力争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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