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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要认真履行各部门的职责,贯彻责权一致的原则,使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规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感得到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安全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强化责任,明确工作措施
  (一)各县(市)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善农村食品“三网”建设(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和现代流通网),严格农牧区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鼓励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大力提倡“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先进发展模式;促进农牧区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向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的方向调整,向集约化、集群化发展。要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与“新农合”工作一同部署,一同安排,一同考核,共同推进。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乡(镇)、各职能部门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和食品“三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二)各乡(镇)要按照县(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和食品“三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做到“十个有”。即有一间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有统一规范的办公室标牌、有固定的专兼职人员、有一套实用的工作制度职责、有一部工作电话、有一定数量的投诉提示牌、有准确完备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图和监管网络图、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档案和日常工作台帐、有一套完整的食品药品相关单位企业的诚信档案和监管档案、有一定的办公经费,基本满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做好从乡镇村干部中推荐协管员、信息员和对其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准确、及时、有效。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加强种植、养殖、加工业和农业投入品、餐饮、消费农村市场的监督,加强村卫生室建设,为村卫生室建设提供用房,让村卫生室具备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和贮存药品的基本硬件条件。
  (三)各县(市)及地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食品“三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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