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08]15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行署研究,现将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喀什地区农村食品药品
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发〔2005〕2号)以及《2008年自治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构建和谐喀什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坚持“自治区统一领导、各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党的十七大提出“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确保药品安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也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提高农民安全用药水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内涵是:突出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农村药品统一配送,保证主渠道供应的网络建设;突出围绕主渠道供应网的药品质量监管,完善监管网络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解决了农民医疗保障的问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解决了农村药品供应、药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按照“政府高位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与‘新农合’同步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专项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