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应急体系规划编制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各级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推动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物资保障能力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工作,合理增加储备库点,组建应急救援基地,不断提升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地区应急办和地区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国家、自治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深入基层和各行业领域调研,积极组织力量编制完成喀什地区“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四)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推动整体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地区应急办要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表格进行全面规范和完善,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并实施。主要是进一步规范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预案体系建设、隐患排查、应急资源普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宣传培训、应急办内部建设等,以应急管理规范化统计推动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创新。各县市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学校、企业等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总结、提炼、推广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地区年内将评选、表彰一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发展。
二是建立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制度。地区将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应急资源普查及突发公共事件综合情况动态统计等方面建立有关制度,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各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地区有关统计要求,认真做好与辖区、行业和领域相关的应急管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是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激励机制。按照《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08]58号)要求,地区应急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地直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考评,认真组织年中工作检查和年终工作考核。不断改进考核工作办法,将组织县市和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实行交叉、观摩考核,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以综合考评成绩确定等次,以推动地区各级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提高。地区应急办建议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五)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地区应急办要按照《应急管理专家组运行规则》要求,加强专家组的建设工作,积极为专家开展工作做好服务,组织专家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在技术咨询、决策建议和应对指导中的作用,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县市也要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