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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地区工作总体部署,地区应急办公室提出了《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谋发展、创和谐、保稳定”工作重心,以宣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积极探索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地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整体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在确保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根据自治区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地区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原则,继续抓好机构、编制、人员的落实,以加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地区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深入开展危险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普查,继续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强化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完善数据统计和目标管理激励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地区应急管理整体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二、2010年地区应急管理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形成合理工作结构

  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和地区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加强各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专家组的建设,形成自上而下的合理工作结构布局。各县市要按照地区编办相关文件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地直部门要按规定指定责任科室和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牵头单位要落实相关科室和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农村要有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将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到位情况作为地区应急管理年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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