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残联将共同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评估、督导和考核机制,及时掌握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组织力量对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严格把关,不错不漏。如发现工作不力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大学生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办法另行规定。
(五)各地可依据本《通知》,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或工作方案。
附件: 1. 福建省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2. 福建省老年重度残疾人补助金申请审批表
3.重度残疾人享受生活和医疗救助人数统计表(略)
4.年度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计划表(略)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福建省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金申请审批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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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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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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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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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类别
| 农村/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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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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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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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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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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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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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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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人均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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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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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救助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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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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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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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残联审核认定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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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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