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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制止新债作为化债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要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留经费缺口。要严格控制学校支出,规范学校支出行为。要合理制定义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源头控制,学校基本建设要与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要严格控制出台各种新的教育达标、升级、评优和超规模建设的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将农村义务教育举借新债和清理化解旧债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附件: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规模及偿债资金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名称

债务总额

偿债资金来源

偿债计划

合计

其中:普九债务

义务教育

其他债务

中央

补助

省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负担

合计

2010年

2011年

辽阳市

11728.21

2623.39

9104.82

 

7626.5

2050.9

2050.81

11728.21

1173

10555.21

辽阳县

6621.44

1727.2

4894.24

 

4276.1

1172.7

1172.64

6621.44

662

5959.44

灯塔市

4023.5

896.19

3127.31

 

2664.4

679.6

679.5

4023.5

402

3621.5

弓长岭区

594.23

 

594.23

 

364.4

114.9

114.93

594.23

59

535.23

太子河区

489.04

 

489.04

 

321.6

83.7

83.74

489.04

49

4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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