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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为纪念这一光辉节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工作的大好局面,现就做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拥军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丰功伟绩;宣传驻湛部队在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奋勇参加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宣传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的好成绩;宣传广大优抚对象为国防事业和经济社会建设所做的积极贡献,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二、支持部队建设,做好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着眼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围绕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把支持部队训练演习和战备设施建设作为拥军重点,深入驻军基层部队和在湛演习、驻训部队,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各军民共建单位,要广泛开展科技、文化、智力拥军活动,为提高部队战斗力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节日期间,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慰问驻军部队、驻训部队、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和优抚对象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军政座谈会、优抚对象座谈会、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军民联欢会等。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发挥部门、行业优势,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加深军民情谊,促进军地和谐。
  四、坚持依法办事,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在“八一”之前,对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国防利益、军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加大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各项优惠政策,想方设法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特别是要主动关心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和残疾退役军人的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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