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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收取部分表证单书工本费的通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收取部分表证单书工本费的通知
(黔国税函〔2008〕297号)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成本。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向纳税人收取纳税申报表、涉税事宜申请审批表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申报表”指纳税人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时所需填报的各类申报表,“涉税事宜申请审批表”指纳税人依法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涉税事项时所需填报的各种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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