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思路: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指导方针,按照城乡统筹、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优先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地面快速公交系统为主要载体,通过优化行政管理、完善市场运作机制、整合现有公交资源、改善公交基础设施,不断改进公交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公交车辆出行分担率,有效缓解出行难、行车难、停车难的问题。
近期目标:2006-2010年,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44%以上;城市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2公里/平方公里,线网重复系数降至2.69;公交车总数达到4724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继续保持在24标台;公交停车场与回车场面积要接近国家标准;公交换乘枢纽建设要符合《大连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求,适应发展需要;201路、202路、203路有轨电车线路改造成快速公交线路。
中远期目标:2011-2020年,通过轨道交通和地面快速公交建设,基本形成沟通各区市县的大公交体系;城市公交线网密度达到3.6公里/平方公里,线网重复系数降至2.5;公交车总数达到6099标台,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25标台;公交停车场与回车场面积要达到国家标准;新建4-5个公交换乘枢纽;新建4条快速公交线路。
三、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市场运作机制
建立完善的公交市场化运作机制,整合公交线路资源,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为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供机制保障.
(一)深化国有公交企业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引导社会资金和集团资本参与国有公交企业的改革,加快体制和机制转换。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公交企业的资本结构,进一步整合全市公交资源。逐步推动公交企业主辅分离,减轻公交企业生存发展包袱,充分发挥公交企业自身的优势,促进公交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实行公交特许经营,规范公交企业服务行为。根据城市公交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和优化,并由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明确营运主体、期限和服务标准。建立公交线路经营权招投标制度,对通过招投标进入和现有经营城市公共交通的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由城市公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授予营运企业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的公交经营权,打破公交线路终身经营制。以公共服务质量规范公交企业,突出公交服务质量、服务装备、服务标准和公共义务,为乘客提供质优价廉的公共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和政府监管,使营运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的公交企业退出公交市场,促进我市公交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