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决议
(2008年8月27日昆明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我市区域内“一湖两江”流域(滇池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滇池、长江、珠江水体水质,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和奋斗目标,是现代新昆明建设的必然选择。做好这项工作,利在当代,福及后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快“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至关全市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市人民政府要坚持规划先行、政府主导、目标细化、属地实施、社会参与、多元投入、依法管理、科技创新、建管并重的原则,举全市之力,以滇池流域为核心,对我市区域内的长江流域、珠江流域水环境进行有效治理,突出抓好全面开展截污治污、全面推进畜禽禁养、全面开展绿化建设、全面开展城乡综合整治工作(简称“四全”工作)。
在全面开展截污治污工作中,要坚持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举,对“一湖两江”流域实施片区截污、河道截污、乡镇及村庄截污、干渠截污四个层次的全面截污工程,堵住污染源头。
在全面推进畜禽禁养工作中,要以发展工业的理念谋划发展农业、畜牧业,科学规划畜禽养殖区域,鼓励和引导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妥善处置禁养区域内散养户的存栏畜禽,集中养殖场的搬迁、关闭等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帮助禁养区养殖户从事其他行业,确保其正常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在全面开展绿化建设工作中,要坚持城乡统筹,全面推进。要按质按量完成主城、呈贡新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任务;抓紧完成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制定拆临拆违建绿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建造绿地活动,努力提高全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认真落实“四退三还一护”的要求,做好滇池流域及环湖公路生态带和入滇池35条河道生态湿地、湿地公园的建设,把“五采区”绿化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