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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会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会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从11月份开始到明年3月份,我省将逐渐进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高峰期,各地人才流动量增大,人才交流会增多,人才市场供需两旺。为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旺季人才交流会的质量效果和安全有序,根据《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和《陕西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人才交流会审批制度

  各市区人事部门要按照《陕西省人事厅人才交流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的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对本辖区内各类人才交流会进行审批。要严格审查举办者的资格条件,对不具备法人资格、未取得《陕西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或达不到举办交流会法定条件的,不得批准举办人才交流会;对招聘单位不足200家,工作人员不足20人,场地面积少于4000平方米的,不得批准其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凡冠以“陕西”、“全省”等字样的人才交流会,必须报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未经批准随意举办人才交流会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二、依法规范人才交流会广告信息

  对已经批准举办的人才交流会,各市区要严格管理,规范广告宣传。办会单位在媒体上刊播交流会信息时,必须明确交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注明举办单位的名称和交流会审批机关。广告信息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更改交流会名称、规模和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言过其实之词。一旦发现交流会举办单位或参会单位发布虚假广告、不实信息,各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要会同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及时予以查处。交流会审批机关应定期将批准举办的人才交流会在有关媒体上统一向社会公告,逐步建立权威的人才信息服务平台,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人才交流环境。

  三、切实加强人才交流会安全管理

  人才交流会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参会各方的生命和健康,关系到人才招聘活动的成效和社会影响,关系到人事人才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级人事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才交流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审查交流会实施方案时,要同时审查交流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各人才交流会举办单位除制定严密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外,还要有防火、防爆、防盗、防拥堵等安全预案;要向公安部门申请,抽调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做到领导挂帅,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会前,交流会批准机关要派人深入交流会会场,对出入通道、消防器材、电器及线路、通风设备、卫生设施等进行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空档、不存侥幸,对存在通道不畅、标识不清、消防器材过期老化、电线短路等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将一切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各类人才交流会的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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