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开展铁路运输价格重点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全省开展对铁路运输价格、运杂费、延伸服务收费等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铁路运输粮食、化肥、煤炭的价格收费进行检查,切实规范铁路运输价格,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
5、继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整治国土、建设等部门和垄断行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落地、开发建设等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继续抓好国家和省取消、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沿海经济带零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各级政府和部门越权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
二、加强资源环保价格检查,促进结构调整
6、组织开展电力价格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电力价格检查,重点落实直供电价、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差别电价、脱硫电价政策,查处电网企业降低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促进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
7、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检查。配合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及时跟进组织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推迟降价、提前涨价、超价销售等行为,确保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落到实处。配合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及时跟进组织开展天然气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擅自提高销售价格行为。
8、加强环保收费行为规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省局将组织相关市开展环保收费试点检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收取污水、垃圾处理费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规范排污权交易收费行为,保障环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促进民生改善
9、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情况的检查,切实规范政策调整期间医药价格秩序;结合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城市社区医药价格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医疗费用负担。
10、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政策。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改制学校违规收费、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高校违规收费行为,研究规范查处中小学校食堂收费、高校后勤集团服务收费、幼儿园和民办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不合理教育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