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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打造最佳城市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以污泥的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原则,抓好实施污泥安全处置项目的推进工作,提高污泥处置的安全性。研究出台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办法,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管。

  3.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结合老街巷综合整治,改造雨水管道21公里;结合老住宅整治,改造雨水管道近9公里;结合城中村整治,改造雨水管道12公里。全面推进雨水管网管理养护工作,减少面源污染物入河;完善雨水管网养护考核办法,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确保雨水管网畅通。

  4.启动新一轮河道整治工程。有计划逐步打通断头浜,沟通水系。结合平江风貌保护,恢复中张家巷历史河道;结合城市建设做好打通梅莲河、冶坊浜、五泾浜3条断头浜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结合新城开发,建设7条景观河道;会同市环保局在城区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在2010年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争取用三年时间消除黑臭河道;养护维修河道驳岸、栏杆等设施。古城区实行"修旧如旧",古城外以建设生态工程为主;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进展,会同市规划、园林及轨道公司等部门(单位)着手对干将河恢复整治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建立城区河道水质监测网,合理设置监测点,全面启动河道水质监测工作。

  5.城区河道杂船清理。为解决城区河道内杂船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河道水质的问题,实现水活、水清、岸洁、河美的目标,研究制定清理方案,会同市公安、市容市政、海事等部门和所在区政府,对城区范围内的杂船进行清理,2010年启动,两年内完成。

  6.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城市中心区十大防洪枢纽工程,抓紧完成防洪排涝小闸的整修和加固,研究新低洼地防洪排涝工程布局和调整城区河道换水排涝方案,并组织实施。

  7.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金墅港等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清淤等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太湖、城区河道蓝藻预警和打捞管理工作,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将2011年作为整体推进年,以"截污治污,争创国内一流"为工作抓手,确保城区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进一步规范排水管理。根据管网调查和功能检查结果,继续实施排水管网的建设;加大污水接纳力度,督促完成200户非居民排水户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排水预处理设施管理,逐步杜绝污水入河;加大对重点排水户的监管力度,年内完成100家重点排水户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整合排水户信息管理数据库和管道GIS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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