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221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安排,尽快落实主讲人员(原则上为主讲单位的主要领导),并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学习材料(包括辅导发言材料、法律法规单行本各60份),于当次常务会议召开前送市政府法制办。
附件: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200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