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监管委员会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210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体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监管委员会,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调度安排、年度审核和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林泽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章贡区委书记
副主任:谢宝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
谢德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宏长 市房管局局长
成 员:黄敬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蔡 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加淳 市审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