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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货物类

 

1

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燃料、疫苗

单项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

2

教学设备、教学软件

3

实验室设备

4

图书书籍

5

公务制服

6

医疗设备和器械

7

监测、检测设备

8

印刷设备

9

照排设备

10

发电设备、电力设备

序号

目       录

备  注

11

消防设备

单项或批量采购在2万元以上。

12

道路清扫设备

13

警用设备和用品

14

交通管理监控设备

15

科研设备

16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灯光音响设备

17

体育设备

18

农业、林业、水利机械设备

19

工程机械设备

20

园艺机械

21

档案管理设备

 

工程类

 

1

按赣市府字[2004]154号文件执行

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

2

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工程

单项或批量采购5万元以上。

 

服务类

 

1

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

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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