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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95号)


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赣州市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赣州市市本级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序号

目       录

备  注

 

货物类

 

1

交通工具(各类公务用机动车辆)

 

2

空调(含中央空调设备)

 

3

计算机

 

4

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

 

5

复印机、速印机

 

6

投影仪

 

7

视频会议设备、LED电子显示屏及触摸屏

 

8

摄影、摄像器材

 

9

服务器

 

10

通讯设备

 

11

家具

单项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12

计算机通用软件

单项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13

监控设备

 

14

电梯和锅炉

 

15

办公用纸

定点采购。

16

其他办公设备

单项或批量采购2万元以上。

 

服务类

 

1

公务印刷

定点采购。

2

公务用车保险

全省定点采购。

3

公务用车加油

全省定点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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