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2008年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2008年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把我市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使赣州早日成为沿海发达地区旅游休闲‘后花园’”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发展旅游产业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合理设定考评内容和奖项,进一步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机制,转变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破解科学发展难题,营造旅游产业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产业质量水平,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一)2008年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8名)
(二)2008年度全市发展红色旅游工作先进单位 (3名)
(三)2008年度全市旅游规划工作先进单位 (3名)
(四)2008年度全市旅游景区建设先进单位 (3名)
(五)2008年度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建设先进单位 (3名)
(六)2008年度绿色旅游饭店建设先进单位 (3名)
(七)2008年度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旅馆、农家饭馆)建设先进单位 (6名)
三、考评对象及标准
(一)2008年度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
1、考评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考评标准:政府主导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力度大,有优惠政策和创新举措,形成了部门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合力;重视规划在旅游发展中的指导作用,制订了县(市、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落实了市政府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的要求,而且逐年按比例递增;宣传促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有重大举措;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4A级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创建任务;旅游总人次、总收入、入境旅游人次和旅游外汇收入综合排名在全市前十名中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