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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8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督查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2008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督查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赣州市2008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督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赣州市2008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督查方案

  2008年是我市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开局之年,为确保我市2008年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扎实开展,真正取得实效,根据《江西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考核办法》(赣府厅发[2008]5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各部门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进展、做法、经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二、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

  三、督查时间及主要督查内容

  根据全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部署,按组织发动、整地、种植、管护四个阶段分别进行,不定期开展督查,每阶段不少于2次。

  1、组织发动阶段:2008年10月至11月上旬。

  督查重点是各县(市、区)组织机构、领导责任、造林任务、造林用地、造林苗木、造林资金、投资经营主体等落实情况;造林绿化规划、专项绿化工程工作方案编制情况。

  主要检查各县(市、区)是否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是否层层下达责任书,是否明确了考核的目标任务,是否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各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将造林任务分解到乡村组,是否落实到山头地块;造林用地是否明确了投资经营主体;按工程规划设计选用的造林树种苗木储备情况、缺额情况、调剂情况;争取省级苗木补贴情况,本级资金的征集、筹集、配套的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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