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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主要物流节点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主要物流节点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中心城区主要物流节点规划建设方案》已经2008年5月5日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主要物流节点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赣州物流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赣州市现代物流2006-2015年发展规划》,特制定赣州市中心城区物流主要物流节点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赣州市区及周边区域设置功能互补、相互关联、各具特色的物流节点,为构建全市现代物流体系网络,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赣州市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现代物流节点,引导企业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自行筹措,投资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政府在有关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根据各区域城市建设进程,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首先解决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问题,再按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实施其他各物流节点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1年底,基本建成以综合物流园区及其他相关物流节点位核心的赣州城区物流体系,物流集散量占全市的70%以上。

  四、规划建设重点

  (一)总体布局

  赣州综合物流园区及中心城区主要物流节点总体布局是 “一个综合物流园区、六个物流中心”。

  一个综合物流园区: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潭东镇境内,京九铁路赣州货运南站区域,服务赣州市中心城区,辐射周边县(市)的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和日用消费等大宗商品集散的中心物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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