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关于我市农村基层警务建设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关于我市农村基层警务建设的调研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平安乡村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调研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措施,改革完善农村警务建设运行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推动农村警务建设。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我市农村基层警务建设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 2008年9月)
7月中旬,钟健生、张国洪副主席带领部分市政协委员,在听取市公安局情况通报并与有关部门座谈后,分两组深入于都、宁都、全南、龙南等县,对我市农村警务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围绕建设和谐平安赣州大局,以“三基”建设为契机,以实现农村“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主动贴近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警务建设,改革完善警务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警务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警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组织经费等保障。全市已建立338个农村警务室,选派驻村民警366人。二是乡镇派出所建设比较规范。近几年,全市共投入6000余万元,新建改建134个乡镇派出所。目前,全市233个农村派出所(其中一级所10个,二级所48个,三级所175个)基本做到了“五统一”。三是驻村民警执法能力增强。乡镇基层民警执政为民理念更加自觉,农村警务综合效能不断提升。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救助更快更好,切实为民服务取得实效。四是以刘陆锋警务室为代表,全市基层民警“六能六会”明显提高,“五项职责”任务完成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