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赣州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各项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潘昌坤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树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生 市民政局局长
张建华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朱和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缪小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执智 市国土局副局长
许 健 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卢致珖 市扶贫办副主任
林建田 市委农工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