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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利用媒体或载体开展宣传活动扣5分。
5分
6、组织文明执法教育考试情况。
未全员参与或考试不及格一人(次)扣2分,扣分不超过5分。
三、对照检查并整改
(35分)
4分
7、组织问卷调查、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广泛纳谏征求意见建议
未组织问卷调查扣1.5分;未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扣1.5分;未搜集整理意见建议扣1分。
8、积极推行《交通执法忌语》、《交通执法禁令》和《交通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未推行《交通执法忌语》、《交通执法禁令》和《湖北交通文明执法行为规范》扣4分;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