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工作的通知
(2008年11月4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
反垄断法)已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厅体法字〔2008〕102号),为切实做好
反垄断法的学习宣传,推动
反垄断法的全面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
反垄断法是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法律,也是完善市场结构、保障经济安全和确保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法律。各级交通部门要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交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
反垄断法的重要意义,把
反垄断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好“三个服务”,深入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系统深入宣传贯彻实施
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宣传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为实施
反垄断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全面准确地学习宣传
反垄断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