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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30日)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各业务局,厅信息中心:

  2009年道路、水路春节运输工作从1月11日起,至2月19日止,共40天。按照交通部、省政府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2009年春节运输及假日旅游运输工作,实现 “安全优质、平稳有序”总体目标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准备

  1、搞好客流调查和预测,做好运力准备工作。今年春节相对较早,很可能会出现学生流、探亲流、民工流交织的情况,春运任务十分繁重。据预测,2009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客运量为660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左右;水路客运量为90万人次,与去年持平。各地要提前做好本地区春运期间的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合理安排运力。

  2、确保城乡旅客、物资运输。要本着以省内为主、省内外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运力。在节前要防止因车辆大量盲目外出,导致本地大量旅客积压滞留的现象出现。在春节期间,各市州要组织出租汽车照常经营,以满足城镇居民探亲访友的出行需要。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对农村客运的优惠政策,保障农村客运运力正常运营,重点加强农村庙会、赶集和其它大型集会的运力保障,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要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运输。

  3、做好应急预案和运力储备工作。要认真借鉴2008年抗击冰雪和抗震救灾的经验,完善春运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春运期间发生运输紧张情况时,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

  二、强化安全,落实春运各项措施

  运输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级交通部门要将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严厉打击客车和客船超载行为。今年春运对超载行为继续严格实行“六个一律”:即发现超载的客车,一律卸载分流,超载20%以上的,取消春运资格;对有超载20%以上客车的运输企业,一律停批一年客运线路;发现超售客票的客运站,一律全省通报,三次超售客票的,降低一个信誉等级;凡当日未经安全检查的客车一律不得出站;发现超载的客船,一律“禁止离港”和吊扣船长证书3个月;发现海事人员对超载客船签证出港的,一律调离签证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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