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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赣保监发〔2008〕36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国信保南昌营业管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工作,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保监发〔2005〕4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保险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各公司应指定负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验收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在分支机构筹建和开业申请时应严格按照《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试行)》的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申请开业时,要根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和《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试行)》的要求,将公司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情况的申请材料,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与其他开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我局。我局根据实际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

  三、对于已经开业的各省级分公司,要参照本指引中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及所辖分支机构统计和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没有达到验收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整改。我局将在今后统计现场检查工作中视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李晓梅李雯联系电话:6387007

  附件:

  1、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试行)
  2、保险公司申请开业验收需报送的统计与信息化相关材料
  3、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统计与信息化人员信息表
  4、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非现场验收表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1
江西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
与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试行)

  为指导并规范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筹建以及开业验收过程中有关统计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时的统计与信息化建设应实现本公司各项主要业务、财务流程的信息化和管理流程的信息化,确保保险信息的及时、正确与安全,保障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持续、稳定、高效的运营,并满足保险监管部门数据采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时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由验收单位参照本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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