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秀律师事务所条件:
积极贯彻省厅的各项部署安排,律师事务所召开专项维稳会议,结合本所的业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维稳活动,本所在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调处成功率、群众满意率上效果明显。律师事务所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所内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2、优秀律师条件:
积极参与专项维稳活动,成功调处多起矛盾,在行业内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事迹突出;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执业。
(二)表彰名额
1、优秀律师事务所名额:8家。
2、优秀律师名额:60人。
20名以下律师的所可推荐1名,21-60名律师的所可推荐2名,61名以上律师的所可推荐3名。
三、具体要求
1、各所要在实事求是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书面总结报告在2008年1月14日前报省直所管理办。
2、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质量,各所在2008年1月14日前,将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报省直所管理办。省直所党委和管理办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3、会议时间:2008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张雪林、黎飞跃 电话:4586075,传真:4462084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
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
专项维稳活动优秀律师事务所奖励审批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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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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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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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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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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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意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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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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