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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省直律师工作总结和“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阶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直属律师事务所党委、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省直律师工作总结和“司法行政大动员 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阶段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各所党支部:

  2007年,省直律师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管理为保证,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管理秩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尤其是今年司法部部署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厅部署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以来,省直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把握工作重点,积极参与专项维稳活动,发挥了律师应有的作用。为总结工作成绩,部署明年工作,请各所认真做好2007年工作总结。同时,经省直律师事务所党委、省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研究,决定对前阶段在专项维稳活动中做出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总结内容

  (一)“司法行政大动员 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阶段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在代理各类诉讼和非诉案件中调解结案件数,劝阻当事人上访人次,维护社会稳定等情况。

  (二)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办理案件情况(办案数量,其中刑、民案件数量,法律顾问和非诉讼数),年收入和纳税情况,涉外法律业务开展情况,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情况,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等情况。

  (三)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本所律师队伍基本情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强素质、抗腐蚀、讲奉献”教育活动情况,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律师文化建设情况,党建工作等情况。

  (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及管理模式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处理投诉机制和财务分配等情况。

  (五)其他工作情况。

  二、“司法行政大动员 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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