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关于举办省直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和年度律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9月全省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省直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和年度律师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10月11日-12日
二、地点:省公安厅会议中心(省公安厅旁“当代休闲”四楼)
三、参加人员:各所全体执业律师(包括兼职律师)
四、培训内容:
1、听取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报告
2、观看电教片《居安思危Ⅱ―颜色革命》
3、开展年度律师业务培训
五、要求:
1、本次培训内容重要,请各所高度重视,预先安排好工作,以确保本所律师按时参加。已参加“全省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的主任、党支部书记可以不参加10月11日上午和10月12日下午的学习,但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所律师培训期间的考勤等组织工作。
2、请各所在10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班人员和带队负责人名单报送(传真)省直所管理办。
联系人:谭夏胜,电话:4586074,传真:4462084
附件:
1、省直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和年度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2、省直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和年度律师业务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湖南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湖南省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省直律师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和
年度律师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填表单位(盖章):
姓 名
| 职 务
| 性 别
|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及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