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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中国·七台河》门户网站(http://www.qth.gov.cn以下简称门户网站)是七台河市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统一建立的门户网站,是宣传七台河的主要媒体之一,是全市政务公开的主要窗口及公众网上办事的工具和公众参政的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05〕77号)精神,为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重视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七台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七政办发〔2008〕55号)规定,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和充实网站内容,做到及时更新信息。

  二、要加强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向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及信息审核把关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并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备案。

  三、要建立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不断提高门户网站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区县、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本级政府网站、本部门网站安全可靠运行。

  五、要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已建立网站的部门,要确保有足够的信息上网发布。未建网站的部门,要抓紧建设,在建成前尽快将所应提供的信息形成电子文档,及时上传给市政务经济信息中心(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464-8272345,E-MAIL:qthgov@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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