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七台河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制订的《七台河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七台河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
卫生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
三、工作步骤及工作任务、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2月15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1)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