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范围内,建立成品油销售、库存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方式:全面调查。
调查频率:2007年年报;2008年季、年报。
实施单位:市统计局。
3、电力。
电力的地区间输配由七台河电业局提供。
4、其他能源品种。
洗煤、焦炭、其他焦化产品、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等产品,要进行地区间流入与流出调查十分困难,可采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资料进行加工计算。
七台河市单位GDP能耗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市统计局)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
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地、各重点企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工作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地及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
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单位GDP能耗及其他监测指标的核算进行严格的规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数据质量。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分别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统计部门从2008年起,建立统一、科学的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反映本地工作特点的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二、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实施监测
(一)对全市以及各地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具体监测指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产值及其增长速度等。
(二)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主要耗能行业:煤炭、化工、建材、火力发电等。
具体监测指标: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为年综合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
具体监测指标:单位产品能耗,能源加工转换效率,节能降耗投资。
(四)对资源循环利用状况进行监测。
监测指标:资源循环利用指标。
三、对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
(一)对GDP的监测。
第一组:地区GDP总量的逆向指标。
(1)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2)地区各项税收占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3)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GDP的比重。
第二组:与地区GDP增长速度相关的指标。
(1)地区各项税收增长速度;
(2)地区各项贷款增长速度;
(3)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第三组:与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的指标。
(1)地区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
(2)地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速度。
(二)对能源消费总量的监测。
1、电力消费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用以监测终端能源消费量是否正常。
2、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占地区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用以监测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是否正常。
3、火力发电、供热、煤炭洗选、煤制品加工、炼油、炼焦、制气等加工转换效率,用以监测涉及计算各种能源消费量的相关系数是否正常。
4、三次产业、工业行业的能源消费增长速度与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用以监测各次产业、工业行业能源消费量增长速度与增加值增长速度是否相衔接。
5、主要产品产量、单位产品能耗增长变化情况,用以监测重点耗能产品能源消费情况。
有关数据评估办法、核算制度等按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执行。
七台河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
一、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