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窗口根据服务对象申办事项及相关收费政策,确定应收费项目性质、金额,并按规定开具缴费通知单。
(二)缴款人持缴费通知单到服务大厅的收费窗口缴费。缴纳现金的由财政收费窗口直接办理,开具通用缴款凭证后,到指定银行缴费;需转帐的由缴款人到付款银行办理转帐手续,然后到服务大厅收费窗口开具通用缴款凭证。
(三)缴款人持加盖“收费专用章”和银行收讫印章的缴款凭证收据联到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票据管理。窗口服务大厅收费采用电脑开票和手工开票两种方式:
(一)市直部门收费采用电脑开票,使用统一的通用缴款凭证,票据统一领取和使用。
(二)中省直部门收费按上级规定,采用手工开票或电脑开票方式,其专用票据由各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取。
第六章 首席代表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首席代表是指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派遣代表本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代表本部门在中心办公服务窗口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职权,并对本部门负责;
(二)代表本部门在中心办公服务窗口负责即办件的审批;负责承诺件和上报件的协调、督促,代表本部门参与联办件的协调和办理;负责反馈窗口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各种材料和报表。
(三)负责本部门与中心管理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做好本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中心办公服务窗口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首席代表应具备国家公务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熟悉本部门行政审批业务,并由本部门正式派遣和授权。
第二十四条 首席代表在窗口的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岗的,应指定临时代表顶替。首席代表在窗口工作期间接受本部门和中心管理机构的双重领导。
第七章 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窗口工作人员由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定派遣,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熟悉计算机操作和网络,大专以上学历,年富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