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七政办发〔2008〕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经2008年11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曲志深 市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
刘文波 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计局。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及其管理机构、法制办、外事侨务办、招商办、市志办、统计局、物价局、档案局、旅游局、经济开发区、沉陷办、棚改办、新闻办、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接待处、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驻外机构。
联系各县区;联系市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统战、台湾事务方面的工作;联系老干部工作;联系总工会、团市委、妇联;联系国家统计局七台河调查队、国税局、地税局、驻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方面的工作;联系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
负责市政府信访协调工作及本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王金萍 副市长 负责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林业局及其管理机构、建设局及其管理机构、行政执法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房产局、建筑设计院。
负责全市供水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绿化、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建筑安全、燃气安全工作;负责本战线信访稳定工作。
王春武 副市长 负责全市安全工作,主抓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等工作。
分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管理机构、煤炭局。
联系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佳合分局、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