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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1年:重点升级改造农贸市场9个,其中升级改造8个,分别为交通路菜场、乌衣镇农贸市场、银花购物中心、蓝天大市场、陈桥市场、小东门市场、凤凰大市场、文德桥市场;新建1个,同乐苑小区农贸市场。
  2012年:重点升级改造农贸市场5个,分别为扬子大市场、清流河市场、琅琊菜场、西桥市场、明光西路菜场。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政府建立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农联办),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本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商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牵头协调升级改造工作,组织督查验收,审批相关实施方案。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支付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开业核准,对商品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投(申)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内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对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发食品经营户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内的计量和标准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环评文件的审批。
  物价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类经营主体执行物价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农贸市场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对升级改造和新建的农贸市场进行选址和规划。
  建设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农委负责对农贸市场的上市农产品安全检测,对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经营地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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