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预警监测和前瞻性研究。
四是运作规范,处置得力。在应对危机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6 事件分级
依据经济状况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由低到高将财政风险划分为三个级别:I级(黄色)、Ⅱ级(橙色)、Ⅲ级(红色)。
I级(黄色)财政风险:财政现金流紧张风险。集中体现为财政收入(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收入,下同)增长乏力,收入进度脱幅较大,财政支出难以足额、及时支付。
Ⅱ级(橙色)财政风险:收不抵支风险。税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财政收入急剧下降,以致无法完成年初预算或计划,导致较大的财力缺口,年初安排的部分重大项目无法实施。
Ⅲ级(红色)财政风险:财政保障风险。由于城建、医疗、社保等方面的大额支出导致政府性债务剧增,需要财政还本付息的压力巨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费用难以保障,造成财政基本职能部分丧失。
2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财政应急保障的各项工作。市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市长领导应急保障指挥工作,副市长按照分工负责相关的应急保障管理工作。
2.2 应急保障办公室
市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劳动和社保局、市统计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建立市财政预警监测体系。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指标和分析报告,进行汇总、预测财政收支情况、分析财政风险,提出评估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落实本预案启动后的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