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培训基地培训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南价费[2008]49号)
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我局西乡塘公安分局培训基地申请收取培训费的函》收悉。你局西乡塘公安分局培训基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部颁布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规定,开展人民警察的专门业务与岗位培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将你局西乡塘公安分局培训基地培训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西乡塘公安分局培训基地向参加培训人员单位收取学费、考试费等培训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附表执行
二、培训费、住宿费等收费属事业性收费,你局应按有关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培训基地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南宁市财政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培训基地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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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 费
| 元/人.课时
| 2
| 含聘用教师酬金、培训课时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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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费
| 元/人.科
| 30.00
| 含监考费、试卷印制费、邮寄费、通讯费、 阅卷费、证明(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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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宿费
| 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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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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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0
| 宿舍配置:空调、吊扇、饮水机、上下架床、课桌椅、小方凳等,内设卫生间、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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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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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
| 宿舍配置:空调、吊扇、饮水机、上下架床、课桌椅、小方凳等,内设卫生间、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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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资料费:由出版社发行的教材按定价收取;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实际印刷成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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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习)操作费:按实验(习)次数、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分摊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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