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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药品药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九)林业局专项行动组。
  工作任务: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制品、野生植物药材的监管。
  工作目标:严禁市场上销售未取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营许可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野生植物药材。
  (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组。
  工作任务:一是配合谯城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围固定经营户的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药材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规范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药品药材质量监管;四是依法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案件;五是积极配合其他专项行动组开展工作。
  工作目标:中药材专业市场内中药材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十一)相关部门职责。
  市监察局要加强对药品药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审判机关对制假售假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判决,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检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制售假劣药品药材涉嫌违法犯罪案件进入批捕程序的依法从快处理。其他部门按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六、工作措施
  (一)以落实《亳州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市属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采取发公告、走字幕、开辟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药材市场整治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药事法律法规,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做到电台有声、电视有形、报纸有稿、网站有信息,形成浓厚的打假治劣氛围。各部门、各行动小组要明确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整个行动的信息撰写、上报和统计工作,定期向行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各部门之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和各自监管任务的落实情况。
  (二)以检查药材质量、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为重点,加大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力度。加大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质量监督抽验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司化管理模式,落实责任主体,规范经营行为,确保经营规范有序、药材质量安全有效。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凡发现可疑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查扣检验;经检测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凡发现制假售假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凡发现超范围经营的,一律予以没收并处以罚金;凡发现制售国家和省禁止销售药品的,一律进行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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