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交易中心大厅内部管理。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是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材交易中心大厅内上市药材的管理,严禁假冒伪劣产品上市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发生。
3. 建立中药材经营备案管理制度。从事中药材初加工品生产、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市药业发展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药材专业市场内及周围经营中药材的固定门店,必须到市药品药材市场联合执法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中药材专业市场外固定门店。
固定门店的法人(负责人)是该门店中药材质量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经营中药饮片和假冒伪劣中药材。严格规范持有工商执照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展示厅的展示行为,探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近期群众举报的企业、2009年以来有违规行为或在药品质量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产品的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变化的企业、生产不正常的企业等。检查其是否按照GMP规范实施生产,对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等。
(四)药品、药材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是否按照GSP规范进行经营,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过票经营行为,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正规。
(五)药品使用单位。
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以及《亳州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实施意见》情况,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等。
(六)谯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
重点加强对谯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制售假劣、非法炮制中药材、非法加工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建立并完善药品药材四级群防群治网络,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辖区内药商、药农宣传教育,提高守法、诚信意识。
四、工作步骤
这次综合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分3个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8月1日至8月20日)。主要任务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做好宣传发动,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实施整治阶段(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10月20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针对重点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对整个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探索深化监管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药品药材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