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药品药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亳政办〔200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药品药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亳州市药品药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药品药材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非法加工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药材质量安全有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药品药材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少说多做、真抓实干”的总要求,继续深入贯彻《亳州市中药材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经营秩序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努力打造诚信药都,建设养生亳州。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生产,流通企业严格按照GSP经营,企业产品、经营户商品实行条形码管理;在中药材交易中心大厅内采取超市化管理模式,建立与专业市场相配套的现代物流体系,逐步推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确保专业市场秩序良好,药材质量稳定;对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让制假售假者受到应有惩罚,确保市场规范有序、药品药材货真价实。
三、工作重点
把中药材非法加工和掺杂使假特别是使用“加重粉”现象作为这次整治的重点问题,把中药材产量、购销量、使用量较大且易于掺杂的品种作为整治的重点品种,把中药材专业市场、市经济开发区、谯城区重点乡镇(办事处)、城乡结合部、交易中心周边场外经营点、农村中药材加工销售区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地区,把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加工、经营、使用作为整治的重点环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把药品药材市场整治好、规范好。
具体内容包括:
(一)中药材专业市场。
1. 重点检查专业市场上市药材品种的质量。落实中药材专业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质量监督抽验制度》,加大抽验力度,及时作出质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