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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7]99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冬季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全力减少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欢度节日铸造坚强的消防安全屏障,现就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增,风干物燥,降水减少,特别是随着元旦、春节等节日的临近,各种集会庆典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加快,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大量增多。近期全国和省内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维护社会大局程一定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冬季防火工作。
  县、区政府和教育、民政、安监、建设、交通、商务、文化、卫生、体育、工商、旅游、人防等重点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召开冬季防火工作会议,认真研判本区域、本部门(行业)的防火安全形势、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检查、隐患整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检查落实、整改落实。
  二、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一)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防火安全自查情况是否落实等。各市场主办单位或房屋出租方至少要召开一次由各经营业主参加的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与各经营业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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