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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子弟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子弟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费[2008]86号)


兴宁区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子弟学校申请住宿费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06〕37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广西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子弟学校公寓式学生宿舍的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公寓式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按下表规定执行。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生·学期)

水定额

(吨/生·月)

电定额

(度/室·月)

每间宿舍安排

人数

收费对象

基本设施设备

公寓式学生宿舍

住宿费

200

5

20

8人

初中生

房屋结构为一房二卫一洗漱间。房间为耐磨砖地面;卫生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洗漱间为耐磨砖地面,瓷砖墙裙。铁门,铝合金窗。外墙为瓷砖,内墙面刮腻子。配备有铁架床、壁柜、小型课桌椅、电风扇。

备注:住宿费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学生宿舍供水、供电定额标准,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学校可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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