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理十大实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
(郑政办〔2010〕17号 二○一○年三月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为民办理“十大实事”的通知》(郑文〔2010〕25号)已经下发。为了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十大实事”办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协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十大实事”各项任务进行分解,对相关工作责任单位进行明确,并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
1.继续实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小麦、玉米、水稻等良种补贴以现金形式直补给农民;继续做好玉米保险保费补贴工作。
由市财政局、农机局、农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认真落实国家小麦、稻谷等粮油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平均每斤提高0.03元。
由市粮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
3.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增100个农村连锁超市,全市行政村连锁超市覆盖率达到90%。
由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4.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国家规定品牌和型号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家电产品,按销售价格给予13%的直接补贴。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5.继续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补贴标准由每台3000-6000元提高到5000-18000元。
由市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落实。
6.新修改造农村道路500公里。
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新增农村沼气用户3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60处。
由市农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8.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使40万农民群众用上自来水。
由市水务局、农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10个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和1800户6500人的搬迁任务。
由市扶贫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第1项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三处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