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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关于改进银行监管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关于改进银行监管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9〕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银监会荆州监管分局提出的《关于改进银行监管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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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改进银行监管与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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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北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监管和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0号)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县域经济稳健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支持邮储银行加快网点建设。邮储银行要加快网点建设步伐,力争2009年至2011年内,在全市15个无邮储网点的乡镇全部设立机构。要注重增强营业网点的服务功能,2009年底,22家一类支行全部开办资产业务;56家二类支行中,力争年底有40家开办资产业务。
  (二)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信用社要争取政府支持,通过资产置换、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资产质量和资本结构,化解历史包袱。力争2009年至2011年内,将荆州区、公安县、松滋市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
  (三)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发起和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力争2011年前,全市设立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5家,贷款公司4家,资金互助社7家。
  (四)鼓励银行向下延伸机构。鼓励工行、建行荆州分行在江陵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四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全市重点乡镇设立营业网点,改善重点乡镇的金融服务。引导市商业银行向县市延伸机构。今明两年,市商业银行在全市尚未设立机构的4个县市全部设立支行,其中:公安县、洪湖市支行2009年开业,监利县、江陵县支行2010年初开业。
  二、突出小企业和“三农”两个服务重点
  (五)成立小企业专营机构。今年,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县市一级支行要全部成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专项制度,调整准入标准,实行专业营销,形成独立的运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对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六)健全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小企业授信业务,完善业务流程,健全小企业授信“六项机制”,包括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独立核算机制,高效的审批机制,激励约束机制,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和违约信息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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