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农村环保工作逐步深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荆政发〔2009〕10号),努力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监利、洪湖、石首、公安、松滋均分片成立了乡镇环境管理派出机构,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了保障。洪湖依托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争取中央、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062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四个两”工程开展。石首市政府与各乡镇办区签订了《2009年度农村环保工作责任状》,明确乡镇办区环保责任。
(六)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各地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环评执行率均达到90%以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稳步提升,未发现越权审批现象,排污许可证颁发工作进展顺利。松滋市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三同时”验收率达到90%以上。荆州开发区已投产项目环评率达到97%。监利县否决一个“两高一资”项目和一个选址不当项目。公安县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颁发工作。
(七)确保环境安全。各地均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放射源的监管,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荆州开发区与柳林洲油库、沙市海事处及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在柳林洲油库码头联合举行了一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荆州区在江陵农药厂成功进行了氯气泄漏应急处置演练。松滋市帮助双七公司送贮了2枚废弃放射源,帮助鄂松水源送贮了8枚废弃放射源,消除了安全隐患。监利、公安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立了规范的警示牌,划定了保护区范围。
(八)自身能力及项目申报得到加强。各地环保部门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大幅加强。洪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今年有20个村纳入中央农村环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松滋市监测站基本达到三级建设标准。监利县、石首市辖区内3个环保监理所均配备监察用车,提高了基层环境管理应急能力。
(九)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各地积极探索,环保体制机制创新成果有新进展。公安县政府实行环保全额预算体制,按人平3万元标准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实行驻厂监察员制度,为全县23家重点企业各落实2000元专项经费,保证监管员独立开展工作。松滋市部门协调机制日益完善,建立并完善了人民法院驻环保局执法室制度,税务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工作,排污费征收未收取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