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珠三角”招商活动(时间:11月16日至21日,地点:深圳)。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的招商大平台,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项目。注重引进“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后向内地转移的劳动、资源密集型项目。以湖北(深圳)电子工业园的建设为纽带,继续加强与深圳电子商会的联系,促进工业园建设步伐。市领导分别出席各地对口开展的小型分散招商活动。市商务局(招商局)负责综合协调。
此外,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境内我市还将参加在武汉举办的“华创会”、“哈洽会”、“西洽会”及分行业举办的各类国家级经贸招商活动。
(二)境外主要活动。
1.湖北·台湾周活动(时间:4月18日至25日)。为进一步加强鄂台经贸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省政府将于4月18日至25日在台湾举办2010鄂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论坛暨第七届湖北·台湾周活动。借湖北·台湾周活动契机,突出做好农业、电子信息产业及机械制造业的合作与交流。市台办承办,市商务局(招商局)协办。
2.美国招商活动(根据省团确定的组团时间)。以汽车零部件、生物工程项目招商引资和引智为重点,开展友好城市互访活动,组织市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及相关企业在美国开展商务活动。荆州开发区承办,市商务局(招商局)、市侨联、市外侨局协办。
3.赴日韩经贸活动(11月中下旬)。组织“小分队”赴日韩进行经贸洽谈活动和拜访荆州市友好城市日本会津若松市和韩国江陵市。市外侨局和市商务局(招商局)共同承办。
此外,按省政府的要求,在境外我市还将根据情况,组织赴新、印、以和赴德国、瑞典、挪威、芬兰等地的经贸活动。
上述境内外各项活动,市政府届时将另行出台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由各相关部门承办及负责联络、筹办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继续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 要坚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全市经济工作快速发展的主线来抓,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与“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加强领导,更新观念,高位推动,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认识要进一步深化,观念要进一步更新,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措施要进一步具体,特别是要继续实行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突出“一把手”负责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