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襄樊市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的通知
(襄樊政办发[2008]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襄樊市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008年襄樊市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
为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指导全市2008年科学地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相关传染病,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的通知》(鄂卫办发〔2008〕1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通知》(鄂卫函〔2008〕3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一)根据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方案,2008年9月1日起全市正式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将在现行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上,以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第四剂次,以麻风疫苗、麻腮疫苗替代麻疹疫苗,将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纳入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
(二)在发生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情或发生洪涝灾害可能导致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流行时,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和钩体疫苗应急接种。
(三)甲肝减毒疫苗2008年我市未列为接种地区,具体接种时间根据省卫生厅安排另行通知。
通过接种上述疫苗,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肝炎、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4种传染病。
二、工作目标
(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努力消除麻疹,加快控制乙肝,进一步降低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二)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疫苗,全市以乡为单位接种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