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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

  为保证这次检查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施真强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汉文、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郭发友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支队),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杨卫东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的专项行动工作。各地也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对各类用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点打击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和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市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分组如下:

  第一组: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市直企业单位和樊城区的检查督办。

  第二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劳动保障局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襄城区和保康县、南漳县的检查督办。

  第三组: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襄阳区和老河口市、谷城县的检查督办。

  第四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各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负责高新区、鱼梁洲和枣阳市、宜城市的检查督办。

  各检查督办组要在10月20日-11月20日对所分工区域进行检查督办,并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督办小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

  要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的问题。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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