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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的通知
(襄办文[2008]47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时至年终,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入冲刺阶段,任务重、头绪多,过多过滥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不仅干扰了基层的正常工作,也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市委、市政府决定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各地各部门要着眼大局、服务基层,加强对基层日常工作的督促指导,利用平时掌握的情况,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工作,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年终突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

  二、规范检查步骤,严格报批程序。对国家和省明确要求进行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以及其他必须进行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由组织单位按对口原则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对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一律停止;对于关联性强、内容交叉的工作,一律合并检查;对没有必要放在年终进行考核检查的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全年分阶段检查考核,避免被检查单位年终疲于应付,无力正常开展工作。尤其要从严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尽可能合并进行,一次性完成,以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对企业的考核、评比活动,严禁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到企业拉赞助、搞摊派,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凡到企业检查考核的,必须持市委或市政府的批件方可进行,否则企业有权拒绝,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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